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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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離婚有小孩
a40511ca用戶 發表於 2019/10/14 10:31

5 位律師回答

  • 葉鞠萱律師
    葉鞠萱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0/14 11:41
    回覆諮詢(919)、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176)

    離婚會牽涉的問題很多(例如扶養費、夫妻財產分配、損害賠償等等),建議您一併解決。
    
    一點點社會事實的差異,適用的法律關係即有可能不同,
    建議您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提供提告及蒐證建議。
    相關案例 可參考本所網頁 "成功案例"
    例如
    律師協助成功離婚並免予支付贍養費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迅速離婚及取得未成年子女之親權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向對方取得剩餘財產分配
    
    律師協助經由調解成功離婚及使對方放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夫長年家暴,律師協助獲判離婚、賠償費及財產分配共500餘萬元
    
    徵信社違法破門拍照、警察違法取床單、檢察官違法取DNA,法官判決證據通通不能用
    
    人夫與小三通姦,律師協助配偶提告,小三遭判有期徒刑六個月,並應賠償40萬元 
    
    偶像劇情節真實發生,本所律師協助當事人獲通姦罪之不起訴處分
    
    當閨密被訴通姦,律師協助獲判無罪
    
    前夫糾糾纏,提告離婚無效
    
    遭家庭暴力離家,配偶訴請交付子女,本所律師協助取得內容完整之保護令及促使其配偶撤回聲請交付子女
    
    律師協助經由和解成功爭取單獨行使負擔子女親權
    
    非善意父母,OUT! 
    
    律師協助連未到期生活費都一起請求
    
    請求離婚、家暴賠償及扶養費,律師協助迅速解決
    
    
    
    
    
    歡迎電洽02-2705-7238或0979-529-828
    或加入lineID  hyl828(前三碼為英文小寫) 洽專員預約諮詢 
    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智慧財產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防暴聯盟義務律師 
    •	大通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信賴法律事務所律師
    •	聯晟法律事務所律師
    •	律宇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律師
    •	最高法院法官助理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
    
    
                         
  • 李珮瑄律師
    李珮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14 11:10
    回覆諮詢(110)、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31)

    您好,我是李律師。
    經歷這些,您辛苦了,希望我能幫上您。
    
    您可以嘗試與對方協議離婚條件,若成立,訂立離婚協議至戶政登記即可。
    無法協議成功,必須訴訟時,案件將分成三個部分,離婚、子女、財產。
    
    離婚部分,將審酌離婚事由或婚姻無法維持的破綻,皆須檢附證據,蒐證是相當重要的。
    
    子女部分,須提供孩子由誰主要照顧?幾歲、性別、相處與感情等資訊,我來替您通盤考量判斷。充分了解您與孩子、孩子與對方、孩子本身的意願與特殊狀況,將是家事訴訟很重要的關鍵。
    未取得子女單獨監護權或非主要照顧者之一方,將對孩子擁有會面交往的權利。
    
    財產分配部分,將以提起離婚訴訟之時點的雙方婚後財產來計算。這將會是相當複雜且資料繁多的計算,需要調取相當多的資料來檢視與攻防,建議有律師協助您。
    
    若是裁判離婚,無過失又因此生活陷於困難的一方,可以向他方要求贍養費。
    
    以上係依照您所述的內容所為分析判斷。
    如您提供更完整的資訊,分析判斷將可能更加準確。
    若您需要更多協助,歡迎與我聯繫,我會盡力協助您。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14 11:31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應先確認是否雙方有離婚合意。若無,需檢視有無裁判離婚事由。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10/14 14:25
    回覆諮詢(4134)、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您好:
    
    1.如您可與配偶商議離婚與孩子親權的話,可自行向戶政事務所辦理。但是建議離婚協議書必須把財產、親權、探視方式都制定清楚避免離婚後反產生爭議。
    2.如您必須走向判決離婚,則必須檢視您有無法定的離婚事由。親權法院是採綜合判斷由何人照顧孩子為佳,酌定因素不外乎:主要照顧者、親職能力、家族支持系統、經濟能力等等。法院會請社工進行訪視後判斷。建議這部分必須需與律師商討離婚事由和爭取親權的條件,才能替您制定最妥善合乎您利益的訴訟策略。
    
    
                         
  • 邱翊森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14 15:39
    回覆諮詢(163)、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46)

    建議您找位律師,詳細說明您目前的狀況,以及您的想法,才能為您找出最適切的方式~
    
    從動念想離婚,到真的開始進行離婚,一直到真的離婚,會是一段不算短的過程,甚是煎熬,辛苦了~
    
    具體來說,如果雙方可以經由協議,簽字離婚,會是最簡潔的方式,將雙方協議的離婚條件,包括孩子的親權行使、孩子日後的會面交往、孩子的生活費用分攤,以及夫妻財產分配等,具體擬為離婚協議書,雙方簽字,到戶政機關辦妥登記,即完成離婚手續。這種方式,離婚協議書的擬定相形重要,協議內容越嚴謹,越能避免將來衍生糾紛。
    
    倘若無法經由協議離婚,勢將走向法院裁判離婚一途,必須由法院來審酌婚姻的狀況,是否已達無法維持婚姻關係之地步,又離婚後財產如何分配,更重要的是,離婚後小孩親權的行使,究竟誰是較適合行使親權的一方,法院除了會審酌雙方的意見,也會參考小孩本身的意願,同時亦會委託社工單位進行家庭訪視,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小朋友的最佳利益,同時也會議定未行使親權一方日後與孩子會面交往的方式,以及扶養費用的分攤。
    
    整個過程,會是一段不算短的時間,建議您能先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一步一步,找回您想要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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