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分手物品糾紛
保險 其他 1341 次瀏覽你好 我的疑問是如下 請聽詳情 我和女朋友本來住在新竹和台中 因為她生活經濟困難 我建議她搬來新竹 和我工作我本來住宿舍 後來為她租下十多坪套房住在一起 過程中一直要我幫她匯款買東西 有次我說她太浪費錢 她反嗆多少錢 我給你 但我明白她手上沒有多少存款 給了些零用錢。後來她說要去工作 沒多久就鬧著要搬去朋友的店住。還說要分手!對於她要的我都盡量滿足她 可是她卻不念情誼 我為她付出的努力和金錢 翻臉比翻書更快 我想她可能變心出軌了,但她說我們結束了 。可是東西還在我房間裏 她已經住在朋友家 而且還有我房間的鑰匙 有時會回來拿東西 。我說過要把她的東西燒掉或丟回收車 之後有表示是氣話。她說要帶警察來搬東西 請問1這樣可以嗎 我不希望有第三者打擾我的休息時間 進入這棟建築物和房間 問2如果她說房間任何一樣都是她的東西 都可以拿走嗎 問3如果她說少一樣東西我也要賠償給她嗎就算是從來沒有過的物品 問4我需要上班所以換房間鎖 但大門鎖沒換 她可以進來嗎 雖然在租房合約中是保證人 卻沒付任何錢 問5我有答應會給她來搬 但只限她一人 她如果找朋友來 我可否拒絕她進入民宅 她可以請鎖匠開鎖進入套房内嗎 完全不尊重別人的方式 這過程我該如何申張自己的權益 我有和她媽媽聊過不會為難她.但她想怎樣就怎樣的言行影響我生活狀態!我如何保護我自己。請大家幫忙給個建議 讓事情早日落幕,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