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管理條例第26條 不動產.土地 其他 1699 次瀏覽 本社區是透天型社區,共37戶,其中24戶共用一出入口,有警衛室。其餘13戶是臨路戶,沒有警衛,但也使用警衛收發信件及垃圾室整理的服務。請問這是否符合條例第26條的非封閉式集居社區?臨路戶可否自己成立管委會呢? 收藏問題 e449b931用戶 發表於 2019/10/14 2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