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共同持有房產,如何轉移至其中一人名下

不動產.土地 買賣 888 次瀏覽
事實經過:
三年前我跟男友以共同名義買房.今年七月因某些因素決議分手.因是和平分手.所以希望將雙方共同持有的房子以我已經付過的貸款金額及期間所付之房屋稅及土地稅加總買賣給男方.

問題:
請問雙方共同持有房子.買賣/轉讓.或是有其他方式.所需的費用較低?
貸款部分.因為是互保人.如果需要更換保人.需要什麼程序?
在這期間有什麼漏掉或是需要注意的部分?
93f8e322用戶 發表於 2021/09/01 15:44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9/01 15:47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要看不動產的價格來決定移轉方式。
    可選擇買賣方式免除贈與稅,但須繳契稅、房屋稅與增值稅等,直接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過戶即可
    更換保證人要得到銀行同意。
    如果有其他問題,可加LINE諮詢
    
    
                         
  • 93f8e322用戶
    發表於 2021/09/01 17:53
    請問如果不找代書,自行辦理買賣及過戶手續,需要怎麼處理,能否詳細告知程序,謝謝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9/01 18:01
    回覆諮詢(19820)、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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