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訴人沒出庭就收到不起訴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1359 次瀏覽 案字屬偵字,告訴人未收到傳票和電話,沒有到庭說明受害情況,現在也超過再議期限,請問律師如果再重新提告,原先所提供的證據還會被採納嗎? 還是會因為非新事證而被簽結呢? 收藏問題 44e8c3e9用戶 發表於 2021/09/02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