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的行為
其他 民事侵權 1295 次瀏覽近來在網路上購入跨境三個包裹,中間快遞公司哪個環節出錯並不清楚,但先收得兩個,並已支付貨到付款的全額費用,隔了數日才送抵最後一個包裹,故包裹確實送達,但快遞出示單據欲向我再次收取費用,由於我提出異議聲稱已支付過該貨款,並且出示手機相關通聯記錄,要快遞去求證,但快遞拒絕溝通,要我去跟他公司求證,這時他將我的包裹給帶走,並在網頁紀錄顯示"收貨人拒絕收件,營業所保管中。"我想問東西已經送到,包裹上頭有我的名子,我本人在現場,我並沒有拒絕收件,而快遞卻因我沒有支付費用為由,將貨物作為質押帶走,偽造我拒絕收件的紀錄,請問快遞是否有質押的權力,亦或構成侵佔貨強盜行為?(現場有攝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