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1706 次瀏覽小孩父母離婚狀態 小孩在爸爸這邊 親權也是在爸爸這邊 媽媽還在 若爸爸再婚的對象能成為小孩的監護人嗎?如辦理領養 有什麼條件?上網有看到領養需大小孩20歲以上 還其他辦法可以領養嗎? 因為我只大小孩15歲 小孩目前七歲 小朋友現在是跟我們生活在一起 爸爸忙 有時候看醫生要寫初診單 我不是法定代理人也不是監護人 就沒辦法幫他簽名 請問有什麼辦法能解決
小孩父母離婚狀態 小孩在爸爸這邊 親權也是在爸爸這邊 媽媽還在 若爸爸再婚的對象能成為小孩的監護人嗎?如辦理領養 有什麼條件?上網有看到領養需大小孩20歲以上 還其他辦法可以領養嗎? 因為我只大小孩15歲 小孩目前七歲 小朋友現在是跟我們生活在一起 爸爸忙 有時候看醫生要寫初診單 我不是法定代理人也不是監護人 就沒辦法幫他簽名 請問有什麼辦法能解決
你好: 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但夫妻共同收養時,夫妻之一方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而他方僅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亦得收養。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民法第1073條定有明文。 收養子女,違反第一千零七十三條、第一千零七十三條之一、第一千零七十五條、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一、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二第一項或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者,無效。民法第1079條之4定有明文。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16歲以上,否則法院不會認可,就算認可收養也是無效。
依所述,若要長期解決可能需依收養方式。若短期,可依民法第1092條委託監護規定:「父母對其未成年之子女,得因特定事項,於一定期限內,委託他人行使監護之職務。」,父母對其未成年子女若因種種因素事實上無法行使監護之職責,可於一定期限內委託他人代為行使。並可出具同意書向戶政機關辦理。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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