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照去背後加上素材為純屬收藏是否有重製等相關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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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您好:
我是因為運動明星簽名的收藏家,對日本的棒球很有興趣,最近想自己做照片寄去日本請他們簽名。
試詢問:
網路上使用他們的照片我知道要有本人肖像權(會先經過本人同意的話)及照片的拍攝者同意(目前無法取得),我將“原本照片去完背景後再製作”,並“加上當時效力球隊的隊徽”,做成一張照片收藏“無營利目的”,“倘若該自己製作的照片上網分享”詢問仍然會觸法嗎?
有""表示是有疑問的地方,請專家提供一些建議,謝謝!
f861aa27用戶 發表於 2021/09/21 23:50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09/21 23:53
    回覆諮詢(19806)、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1)

    感謝律師回答
    如果上網分享仍有被攝影者提告的可能,單純收藏則無觸法。
    主要仍要看與原本相片的差別做比對才能判斷
    
    
                         
  • 鄭楓丹律師
    鄭楓丹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9/22 12:20
    回覆諮詢(2423)、最佳解答(73)、獲得感謝(771)

    您好,若是為了自己收藏而製作 ,且無盈利,未來真的被提告,仍可以主張合理使用。
    對於回覆仍有疑慮,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9 10:41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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