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請客人戴口罩被告強制罪
其他 其他 1627 次瀏覽事實經過: 本身是在電信業擔任門市人員,近日遇到一位客人,入座後便脫下口罩喝咖啡(門市本身規定須全程配戴口罩),喝完後也沒有立即帶回口罩,門市小姐為顧及其他客人權益,便提醒該客人須將口罩戴回,過程中小姐只說了一句"麻煩幫我把口罩戴上喔"並未有任何肢體碰觸,沒想到客人要告小姐強制罪,且過程中不斷以stupid辱罵小姐,並威脅店長或要求主管將小姐辭職,否則就到店鬧場到小姐離職。 門市小姐目前因為此事每日提心吊膽客人對她不利,引發身體不適需服藥。 問題: 1.請問對方強制罪是否成立? 2.目前只有提告公然侮辱,請問還能提告對方何種罪? 3.小姐是否能要求精神賠償,如果可以需要何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