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詐騙,洗錢,警示,受害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113 次瀏覽
我在今年8月初的時候在網路找可以借款的訊息,
卻誤信一個假的貸款網站,要我填寫一些訊息之
後,叫我加一個通訊軟體Telegram,於是我加了
之後,與對方聯繫,對方說因為要幫我作帳,這
樣之後貸款會比較容易,然而我因誤信了於是再
8/11晚上將中國信託存摺提款卡預付卡透過一個
Lalamove快遞來跟我收件進而給了對方。

後來我越想越不對於是在8/24打電話至銀行客服
掛失提款卡及存摺,並且也掛失預付卡,並在隔
天8/25去銀行結清銷戶。

沒多久在9/6發現戶頭出現4501問題帳戶,於是我
去調閱了信用報告發現我被通報為警示帳戶了,
通報日期分別為9/6新竹、9/6桃園、9/7台南、
9/23嘉義,以上四個通報單位是中國信託商業集
中作業部,唯有一個通報日期9/2,通報單位為桃
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偵查隊,但上面的說明
連絡電話是我已掛失的預付卡電話號碼,且地址
與我戶籍地是完全不一樣的,想請問這是對方有
修改過嗎,因為地址與我戶籍地現居地與完全不
一樣的,這樣我是不是會收不到筆錄通知或傳票
通知單..。

由於當我發現不對勁的同時,對方使用的那個通
訊軟體Telegram可以將雙邊的所有對話紀錄刪除
,且對方也將我封鎖,我也連繫不到對方,且由
於對話紀錄已被對方雙邊刪除,我也來不及截圖
,完全沒有任何對我有利的證據,且那個貸款網
站也已經壞死,進不去了,我現在真的不知道該
麼辦,還有就是..,會不會繼續過幾天又有新的
通報日期地點不斷增加,這樣我是不是要全台跑
透透去做筆錄..,這事發到現在我沒有打電話去
報警或備案,聽朋友說就是等待筆錄通知,我在
到案去做筆錄說明,但我看那註記地址也不對,
偵查隊會主動查到我真實的地址在通知我嗎,還
是我就是傻傻地等待嗎?

由於我12年前20歲的時候也有過一樣的事情,但
當時笨笨的拿去賣,後來我記得是判緩刑1個月,
易科罰金30000,沒想到事隔12年之後,我卻又
遇到這種事情..,雖然我不是主動拿去賣,是要
借款,卻誤信假的貸款網站被騙,我這樣很有可
能會被關嗎,我現在是否要主動打電話過去桃園
分局偵查隊主動說明呢,畢竟上面留的電話號碼
跟地址都不一樣,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不一樣,
現在整個很亂。
b6b216f2用戶 發表於 2021/09/26 05:09

5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9/26 10:07
    回覆諮詢(19760)、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好,我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您提供帳戶可能遭認定為詐騙集團共犯,違反洗錢防制法與刑法幫助詐欺等罪遭檢警偵辦,綜合相關事證仍有爭取不起訴或無罪的空間。 
    將來如遭起訴,匯款到您帳戶的被害人將對您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現階段建議盡快蒐集證據,將通聯紀錄、對話紀錄、網頁畫面截圖等列印並保存好,加Line與律師諮詢後續如何處理,並考慮將來委任律師陪同製作筆錄、開庭偵訊及辯護,以保障您的權利。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1/09/26 10:44
    回覆諮詢(6980)、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3)

    您好,就您所述目前首先可能會被檢方以詐欺幫助以及違反洗錢防治法等等罪名起訴以及名下所有帳戶將被凍結並且各地可能都會分案;您可一併請求合併偵查,後續可能再另遭被害人附帶民事求償(被害人因詐騙所損失金額),有無刑事答辯空間爭取不起訴處分或是和解爭取緩起訴空間,其他細節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討論,當初對話記錄應妥善保存,在法院裁判之前可先向地檢署聲請臨時帳戶使用,本所過去即有處理多起類似案件可供台端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9/26 12:14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因為現在人頭帳戶被提告詐欺幫助犯等案件太過於氾濫,亦有不少案件為不起訴處理,屆時傳喚到案說明時,需要確實說明當初提供帳戶資料的用意及目的等,以獲有利處理結果!
    
    
                         
  • 黃國政律師
    黃國政律師
    達人級 發表於 2021/09/26 23:44
    回覆諮詢(1902)、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178)

    請不要輕忽我們這件案子的後續發展! 
    ... 我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所有證據務必要切實蒐集、保存!不過,進一步的具體事實還必須有更多瞭解,這也牽涉到蒐證方向以及舉證責任分配的進一步討論…
    (具體案情,加入LINE之後討論 
    LINE ID:a121218
    電話:0983-016-238
    強烈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意見!
    台大法律系學士,留美法學碩士,法律素養紮實、社會歷練豐富,口條清晰,能將艱澀專業法律問題以簡易方式解說!態度真誠懇切、平易近人。
    目前,我對於我們這件案子的具體事實所知有限;希望可以從您的回覆而了解更多具體事實內容!希望與您聯絡!
    (接受諮詢,不會收費,這一點請您放心!)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9 10:37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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