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起訴內回地檢署採尿陽性反應多次,接二連三的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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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繳交兩次共12萬元的易科罰金,後續的暫時拿不出這麼多,想辦理分期或延期全被書記官回拒
9fe97fff用戶 發表於 2019/10/18 10:17

2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1/04 12:12
    回覆諮詢(1935)、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罰金或緩起訴處分金可否分期或延期為檢察官之權限,建議您向書記說明無法如期繳納之原因,請書記官轉達檢察官,或以書狀方式向檢察官說明。
    
    
                         
  • 9fe97fff用戶
    發表於 2019/11/05 15:28
    因為傳票上註記的聯絡窗口就是書記官,我到現場繳交罰金的單位也是書記官,根本也沒其他方式能夠聯絡到檢察官,由於已經被書記官回絕多次,心想就算麻煩請他幫忙告知結果也是一樣,所以才到這裡來作諮詢...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1/06 17:23
    回覆諮詢(1935)、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傳票上有案號及股別,若您認為聯絡書記官無效,您可直接以書狀(書狀內註明案號及股別)向檢察官說明。
    
    
                         
  • 9fe97fff用戶
    發表於 2019/11/07 00:40
    好的 我知道了 謝謝黃耀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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