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1145和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遺產.繼承.贈與 遺囑 1037 次瀏覽
幾個月前家里長輩離世,長輩為退休軍人,元配過世後,被鄰里遊說取原為陸籍的配偶,目前配偶已取得台籍,配偶脅迫長輩立下自書遺囑,要求長輩與元配的直系血親卑親屬為其辦理領取遺屬年金後,才可額外獲得部分遺產,不然只有特留份。

1. 長輩被逼著寫下遺囑,故意亂寫日期讓其無效,在遺囑無效的狀況下,是否適用民法1145讓脅迫長輩寫遺囑的繼承人(配偶)喪失繼承?

2. 若不適用民法1145讓配偶喪失繼承,直系血親卑親屬是否能要求與配偶均分遺產?

3. 配偶來台時已年過60,婚姻期間沒有貢獻任何收入,配偶是否還有權提出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4. 若配偶提出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鑑於已將婚姻關係中獲得大筆金錢匯往大陸,這是否視為脫產?直系血親卑親屬是否能要求納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計算中?
4e4869c1用戶 發表於 2021/09/28 19:58

6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9/28 21:22
    回覆諮詢(6982)、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若遺囑並非出於自願下訂立,可請長輩另行訂立遺囑,以免後續產生法律糾紛,至於其他事項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09/28 21:24
    回覆諮詢(6982)、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陸配合法取得身分證以及與長輩結婚後主張婚後財產分配,取得婚後財產自行處分並沒有脫產問題。
    
    
                         
  • 謝富凱律師
    謝富凱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9/28 21:58
    回覆諮詢(230)、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83)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依本所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問題最大的癥結點在於:如何證明有所謂的「脅迫」存在。
    1. 長輩被逼著寫下遺囑,故意亂寫日期,不一定無效。要看到遺囑內容才能具體判斷。
    另外,遺囑有無效力,「不」當然影響民法1145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事由。
    
    2. 如果遺囑有效,直系血親卑親屬要求與配偶均分遺產,必須要長輩在世的時候發動訴訟才有機會。
    
    3. 配偶有權提出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縱使來台時已年過60,婚姻期間沒有貢獻任何收入,也是如此。
    
    4. 若配偶提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直系血親卑親屬要主張配偶脫產(已將婚姻關係中獲得大筆金錢匯往大陸),納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計算中,一樣要上法院才能主張。再者,所謂「脫產」要如何認定,仍須視個案具體情形而定。
    
    小結:
    1.最好的做法是,趁長輩還在的時候,促請長輩更改遺囑。
    2.如果長輩不願意改遺囑,建議備齊相關資料諮詢律師,以便維護自身權益。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10/04 16:48
    回覆諮詢(4134)、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1.若進入訴訟如何證明脅迫會是一大重點,又遺囑有其法定要件,也可將遺囑提供律師判斷其效力。
    
    2.配偶有主張剩餘財產分配的權利,再就贅餘遺產跟直系血親卑親屬均分。
    
    3.原則上仍可請求,因婚姻的貢獻不單只看財產收入。不過依您所述長輩結婚時應也有一定年紀,長輩的婚後財產狀況也應該一併釐清。如無太多婚後財產或許這部分風險不會太高。
    
    4.要看匯款的原因是什麼,如果能證明是出於惡意要減少財產分配才匯款,可追加回配偶的婚後財產進行分配。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9/29 10:12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依照您所述,該長輩似已離世,則要處理的尚有剩餘財產分配及遺產分配等事。就剩餘財產分配部分,經雙方財產結算後如有差距,且死者財產高於生存配偶者,則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如何結算則要視具體狀況而定;遺產分配則要看遺囑的有效性,無效自毋庸據以辦理,經剩餘財產分配後再為繼承人均分,如仍有效,則按遺囑辦理,又就遺囑年金部分,這個本屬法定權利,或應考量依此辦理。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9 10:34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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