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糾紛

消費糾紛 其他 1113 次瀏覽
您好
   我這是屬於消費糾紛,我們公司購買了一套進銷系統。但我們太信任對方(朋友介紹),所以我們並沒有買賣合約。並由電腦公司搬走了我的電腦設備與機器設備。
  但使用後,發現電腦公司專業度讓我打了很多折扣。電腦軟體使用上也造成公司很多困擾。導致作業程序大亂。。或是應收帳款金額不對。。
      所以使用約4、五個月後,我們提出了解約退款。
         但電腦公司只跟我們說退軟體的四成。硬體不退。但並無給明細。。所以我們也不清楚硬體到底有沒有確實安裝。這給了類似簽收單寫上了大概物品。
     再來電腦公司與公司口頭協議部分,當初說的也無法做到。導致我們公司覺的這四成太少了。應該退款一半或是更多。。
      因為以上問題。我也要求可以複印或是拍照當初那張簽收單。但他不給我
      後來我發現電腦公司有兩個公司名字。同一個負責人。
   但簽收單,我簽署的是之一公司並無銷售軟體或是設計電腦軟體的項目。。
    想請問。這樣買賣成立嗎?
     如果我利用這點提告可以嗎?
  謝謝您
64502272用戶 發表於 2021/09/30 01:56

5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9/30 06:44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
    1.公司的營業項目並非是務必要遵循相關的登記,所以就算該公司營業項目登記沒有軟體銷售或設計,也可以經營相關業務,買賣契約仍會成立。
    2.若認為電腦公司軟體成果太差,未能達成預定效果,應該要先協商修補或是請求減少價金,但您似乎已經達成協議退還四成價金,難再以此請求。
    3.若認為有相關約定的硬體沒有安設,可能要先確定當初約定了什麼硬體,但在現在電腦卻未發現,具體後,可再請求對方完成給付或是就此再為減少價金,否則逕行提告會有難度。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09/30 08:13
    回覆諮詢(19827)、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4)

    您好,買賣契約只須雙方口頭答應就成立。跟對方登記事項無關,也無法以此點要求對方退款。
    您可以向該公司寄發存證信函,主張對方應負瑕疵擔保責任,要求退還多收的費用,如果對方逾期不理,可考慮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跟對方求償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9/30 08:41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您好,依您所述可能是買賣及承攬混和型契約,因雙方對於買賣項目、工作物之成果及瑕疵修補期限及違約金均未有書面,提訴之前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準備事證始能事半功倍。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09/30 14:33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雙方契約關係應已成立,但對方所提供之服務或履行成果與債之本旨不符,涉及債務不履行或瑕疵給付等情,原則上,應考量先要求對方為改善,如果不配合或無法改善,可考量提前終止或解除契約,並可考量如軟體部分係以一定期限為費用支付者,則要求退還剩下期限之金額;硬體部分之瑕疵,如根本不能用或未來也無法再使用,則應可再要求部分或全部的費用返還。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9 10:32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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