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客在租屋處自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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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想詢問
父親九月底
在租屋處自然死亡
( 他一個人住 )
房東有權利
向我們家屬提告嗎

還是家屬
能向房東提告  
之間有什麼利害關係嗎
5a142a55用戶 發表於 2019/10/19 03:23

2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19/10/19 13:09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依所述,看不太出來房東能告你們什麼。
    
    
                         
  • 王煥傑律師
    王煥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19 10:27
    回覆諮詢(94)、最佳解答(8)、獲得感謝(22)

    您好:
    
    1、依您所述情形,您父親在租屋處「自然死亡」,有別於我國目前實務較具爭議性之房客「自殺」造成房屋貶值問題,您的情況房東應無法向繼承人請求損害賠償。
    
    2、除非您父親生前曾對於租屋處之相關設備未盡妥善保管,而造成設備毀損,或有積欠房租之情形等,如屬前揭情況,房東即有可能向您請求損害賠償或要求給付積欠之租金。
    
    3、至於您是否得向房東主張相關權利,您父親死亡後,依民法第452條、第450條規定,如房東有預先收取租金,您得先期通知房東終止租賃契約後,並依同法第454條規定向房東請求返還終止租約後始到期之租金。另外,您父親生前給付予房東之押租金,於租賃關係終止後,您亦得向房東請求返還,但前揭請求權,仍須視您父親生前與房東簽訂之租賃契約內容而定,以上提供予您參考。
    
    4、如有相關細節事項尚未釐清,歡迎以下列方式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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