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偵查流程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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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請教因1月初在網路上認識的網友介紹投資虛擬貨幣,所以在對方所教我下載的平台app進行過一次的投資交易,分別是1/14入金三萬,1/15出金三萬及一筆所謂的投資收益匯入款一千多元。
九月份的時後收到通知單要我去警察局製作筆錄,但我並沒有被設置成警示帳戶。之後我提供給警方(1)1/14匯出及1/15匯入的網銀記錄
(2)該網友IG,line帳號,
(3)投資使用的app。
(4)當天警方問我在1/19又領出三萬元是何用途,我後來也提供除拿現金2千做日常生活用,其餘2萬8元存入我另ㄧ薪資帳戶的網銀資料給警方。
也說明我所有的帳戶從頭到尾都是我個人在使用,沒有租借給別人。
當時在第一次投資交易後,因為當時我覺得很奇怪,便沒有再繼續進行下去,也因對方每天不停催促投資,覺得煩而封鎖刪除對方line的帳號,所以對話紀錄也跟著刪除了。之後我因覺得不妥也打去165諮詢過,165告訴我是詐騙,要我不要再和對方聯絡,並且刪除該投資app,我問有需要報警提供帳號去做查詢嗎?165也說不用因為沒有財損,只要不要再理會對方就好。
以上這些資訊都有在製作筆錄時告知警方,只是想請問後續還會再需要再去哪些地方說明嗎?還是我提供這些完整資料就可以了呢?謝謝🙏
48feffb4用戶
發表於 2021/10/11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