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雙方有離婚意願,但是財產分配談不攏
婚姻.監護 離婚 1667 次瀏覽父母雙方有離婚意願,但是財產分配談不攏。父母開公司,雙方持有各50%股份,名下各有一筆不動產。 雙方已有離婚意願,只是現在爸爸要求,媽媽名下的房子必須過戶給子女,他才願意簽字離婚。由於雙方婚後財產不對等,希望透過法律途徑,平等分配。 想詢問:這種狀況可以如何走法律程序?
父母雙方有離婚意願,但是財產分配談不攏。父母開公司,雙方持有各50%股份,名下各有一筆不動產。 雙方已有離婚意願,只是現在爸爸要求,媽媽名下的房子必須過戶給子女,他才願意簽字離婚。由於雙方婚後財產不對等,希望透過法律途徑,平等分配。 想詢問:這種狀況可以如何走法律程序?
倘若雙方無法協議婚後財產分配,依法可按照民法1030-1條規定分配,而就你所述,各項財產資料尚未十分清楚,你可持相關財產資料交由我們檢視,在進一步確定後續訴訟策略。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多年,依您所述,因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規定頗為複雜,建議您親自與專業律師面談討論細節,作全盤考量,以利下精準法律意見判斷及建議,並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透過法律途徑就是照法條去計算剩餘財產分配了。依雙方婚後現存財產扣除繼承、無償、慰撫金,計入其他應列入分配之情況計算後之差額半數即為應分配數額。
您好: 須先確定您父母剩餘財產分配的標的有哪些。依我國法規定,只有婚後財產扣除婚後負債之財產才是分配的標的,而且剩餘財產分配是為平衡雙方對於婚姻貢獻累積的財產,因此婚前財產,繼承、受贈等與婚姻無關而取得的財產皆不在分配的範圍。 另外,剩餘財產的分配方式是由較少者可向較多者請求雙方差額之一半。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