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其他人私下傳遞不實謠言,最終傳到我耳裡,覺得名譽受損害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960 次瀏覽事實經過: 甲和乙曾經是我的朋友 多年未聯絡,昨天我從朋友丙得知,甲向乙說我以前曾經向甲說過乙以前下藥迷姦我,還說我會與丙一起聯手陷害乙等等此類完全我沒有說過的不實言論,對我名譽與人格上有很大的負面影響, 朋友丙表示,這些內容是乙聽甲說完後轉述給他(丙)的 問題: 想請問各位律師們,這樣的情況我是否可以對甲提出毀謗罪呢? 我查詢了一下毀謗罪構成要件需要在傳播於眾或是不特定多數人的情況下才符合, 那像這樣1對1的傳遞,最後數人皆知甚至傳至我耳裡,這樣是否也該當不特定多數人的要件而向甲提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