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要求員工簽切結書,結果雇主違反
企業法務 契約 852 次瀏覽請問律師 雇主要求員工,同時簽訂切結書。 內容是,去客戶公司推銷,不能競業,如果違反,雇主有權要求1萬元逞罰性違約金。全員工都同意簽約。 一段時間後,(公司常要員工簽文件,工作7年簽數十份文件合約,都一式一份,雇主要求多到忘了要求過吧)因為公司新業務內容是銷售冷氣,員工反應客戶全部是賣家電的,老闆要我們去外面跟客人談。如果一直尾隨客戶的客人離開十分可疑。 請問此切結書說競業,老闆意圖算違反嗎? 還是一定要賣到才行,但是如果員工賣了員工也違反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