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 結婚證人欄位若為 家人授權代簽 是否可提出婚姻無效?
婚姻.監護 離婚 2492 次瀏覽想請問 我是女方 已於去年跟男方提離婚 但男方不予理會 男方長期不再台灣 回國時有言語暴力狀況 但並無證據 對話因為一氣之下 全數刪除 想請問 如果登記時於戶政事務所 提交的那份結婚書約 是父親電話授權請我代簽 但他本人並無到場 現場僅一位證人 我是否可以主張婚姻無效?? 這樣是否會有偽造的罰則呢?
想請問 我是女方 已於去年跟男方提離婚 但男方不予理會 男方長期不再台灣 回國時有言語暴力狀況 但並無證據 對話因為一氣之下 全數刪除 想請問 如果登記時於戶政事務所 提交的那份結婚書約 是父親電話授權請我代簽 但他本人並無到場 現場僅一位證人 我是否可以主張婚姻無效?? 這樣是否會有偽造的罰則呢?
您好,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主張婚姻無效。但父親如果已經知道雙方有離婚的意思,法院可能駁回。 也可以另行提出裁判離婚訴訟 另外,經父親授權簽署不會構成偽造文書罪 如果有其他問題,建議加Line諮詢
原則上有機會提起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訴訟,不過當初父親雖非親簽,但似已確認雙方有結婚的意思,可能會遭爭執;另雙方長期分居等,也或有機會提告離婚。
您好,可以提起確認婚姻無效。若法院認為婚姻關係存在,亦可以提起離婚訴訟。 若有其他問題,可以line進一步諮詢。
你可以以長期分居做為離婚事由提起,或從現在開始蒐證,至於主張結婚無效的部分,因為結婚證人本來就不用到場,簽名的部分亦可用代行的方式為之,可能要評估一下當時情況才可以主張。
您好,先生長期不在台灣,回國又言語暴力,且忽視您想協議離婚的意願,建議您可先自行提起離婚訴訟,隨著法院安排的調解及訴訟程序慢慢解決是唯一的方式。
您好: 1.並非由您代簽就會導致婚姻無效,仍應回歸具體情況判斷父親是否見聞您跟男方有結婚的真意。 2.依所述您跟男方似以長期分居,以此為由請求離婚也可能是一條路,不見得要拘泥在婚姻效力上。 3.父親有授權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4.無論是要提起婚姻無效或離婚,於您的情況皆是要透過訴訟進行,只是要選擇哪個方式對您解消此段婚姻較為有利。建議可與律師進一步諮詢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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