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項爭議及法院拖延
政府採購.工程爭議 發包爭議 684 次瀏覽我是原告,因甲方工程款項尚有30多萬未支付予我,108年度已訴請法院民事簡易庭,民事簡易庭於109年度判決原告勝訴,無奈被告提起上訴,目前案件在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而自109年9月被告提起上訴後,民事庭開庭3次,一直都還在準備程序,最後一次是去年11月的準備程序庭,今年又遇到疫情影響,眼看一年又快過去了,也向台北地院遞請聲請狀,希望能盡速開庭審理。想請問以下幾點: 1.如何"有效地"敦促法院進行審理 2.目前的審理層級為何? 3.若以現在的狀況,委託律師的費用為何?前面的資料整理/訴狀/假執行都自己來,的確蠻累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