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 刑事撤回告訴狀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1781 次瀏覽
非告示乃論案件  , 在警局約被告人談到警局做筆錄前就已經達成和解  ,  但是對方說只要告訴人送上 刑事撤回狀,就能在第一次開庭前, 撤回告訴 ?  

應該不可能有這種事情吧,  他這是在欺騙 被告人  想要騙和解是嗎 ,因為被告人也有告他 ,只不過是告訴乃論  ,  雙方同意寫和解書,但是要被告人先去寫 告訴乃論的 刑事撤回狀交給警察  , 請問原告這行為算不算違法 ,可以控告的那種。
7137debd用戶 發表於 2019/10/20 22:38

1 位律師回答

  • 7137debd用戶
    發表於 2019/10/20 22:40
    如果有雙方 留言紀錄 ,且能證明他就是原告本人 , 留言當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出 原告一直在欺騙被告人 引誘他做出錯誤選擇 , 請問這有辦法加告嗎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1/04 13:20
    回覆諮詢(1922)、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29)

    您好,關於您所提出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1.非告訴乃論之罪無法撤回,然而依據案件類型在雙方和解的情況下可爭取不起訴、緩起訴或減輕刑責的機會。
    2.依您的敘述,無法得知原告到底做了甚麼事情,因此無法回答原告之行為是否違法。
    3.建議您備妥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由律師依照實際情況為專業法律建議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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