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違約金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2366 次瀏覽
請問如果在簽訂租屋合約時,房東有在合約裡明確條列出,如租約未到期而提前解約,則需另給付2個月的房租
(例如:簽約一年,如未租滿8個月而提前解約,則需另給付2個月的房租作為補償)
我想要詢問的問題:
如果我因個人因素要提前解約,是否真的要支付2個月房租,還是說有商量的空間
f7e6c855用戶 發表於 2019/05/31 14:48

1 位律師回答

  • 王世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6/03 16:00
    回覆諮詢(39)、最佳解答(6)、獲得感謝(16)

    您好:
    
    根據您的描述,合約裡寫明「如租約未到期而提前解約,須另給付2個月的房租」。
    則於情您當然可向房東說明緣由,詢問是否可通融,不要求您給付2個月的房租;但於理、於法,合約既已載明「租約未到期而提前解約,須給付2個月的房租」,您有遵守契約約定之義務。
    
    以上答覆僅供參考,若有其他疑問或需要進一步的法律服務,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 0977-328988或使用EMAIL:hansian0701@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王世宗律師事務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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