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新娘誤接收不明電話卡,個人資料被盜用詐欺電話,已被告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348 次瀏覽
我的老婆是外籍新娘,在2018年9月左右在桃園車站誤接收不明電話卡,個人資料被盜用拿來詐欺電話,2019年1月已被告傳喚至警局做筆錄,2019年10月將至調查局做偵查。
我老婆只提供居留證資料給不法集團,警察也提過因詐欺所得款項沒有匯到老婆帳戶,應該不會被起訴,但個人還是擔心,請問此其情形在去做偵查之前需做任何準備嗎?
752d25a1用戶 發表於 2019/10/22 07:26

2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22 07:37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事官多年,您所述上情,仍有可能被認定為提供門號幫助詐欺,建議諮詢專業律師確認。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24 09:52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依您所述,您配偶年初已做過警詢筆錄,這個月又要做調查筆錄,合理推測檢警在這9個月間已掌握該不法集團的正犯或其他共犯,也有相對高的機率起訴該集團的不法分子。
    
    不是詐欺所得款項沒有進到帳戶就不會遭到起訴。視實際情節而定,這類案件有可能會被以幫助詐欺取財等罪名論處。您應向律師進一步說明所謂「誤接收不明電話卡」、「提供居留證」等行為的來龍去脈,讓律師分析您配偶應如何答辯,不可忽視偵查中答辯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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