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互告完後想和解,可是又怕被對方陰,請問和解書以及後續動作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3879 次瀏覽雙方互告完後想和解,可是又怕被對方陰,請問和解書以及後續動作 我方告對方 妨害名譽 對方告我方 恐嚇罪 因為只是兩人在網路上鬥嘴, 最後覺得沒啥意思 ,想要雙方互撤告訴,兩人和解 這時候問題來了 ........, 怎樣做 或者合約書要怎樣寫 才能保障雙方都能平安全身而退結束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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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妨礙名譽部分,建議應同時準備撤回告訴狀,在簽署和解書的同時,撤回告訴;就恐嚇罪部分,因屬非告訴乃論之罪,無法依刑事訴訟法第238條撤回告訴,建議簽和解書之同時,應請對方具狀向檢察署聲明已和解,不再追究刑責等等,以爭取不起訴處分。
依所述,雙方簽立和解書可同時提出撤告書狀。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建議雙方共同委任律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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