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網路上有人用假帳外流自己的私人工作影片怎麼辦?
刑事犯罪 刑事程序 903 次瀏覽私人影片是工作的時候被網友偷拍的, 接下來一些網友辦了假微信帳號亂傳給身邊朋友 請問這可以提告嗎⋯因為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私人影片是工作的時候被網友偷拍的, 接下來一些網友辦了假微信帳號亂傳給身邊朋友 請問這可以提告嗎⋯因為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可以截圖後作為證據,提出刑事誹謗罪、妨害秘密罪等告訴,並要求下架影片與精神賠償。 詳細提告細節,建議加line諮詢
您好,若有事證可以證明被偷拍可以考慮就偷拍者提出妨害秘密刑事告訴,有無告訴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對方行為可能涉及妨害秘密及妨害名譽等罪,可蒐證至警局提告,經起訴後為附帶民事求償。
您好,可能涉及法條如下,惟詳情如何,可加LINE討論: 刑法第310條第1項、第2項:「(第1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第2項)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5-1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民法第184條:「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民法第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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