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免除扶養的程序
婚姻.監護 其他 566 次瀏覽我朋友(女)因其生母在其年幼時期無心扶養子女,在短暫相處期間,身心皆有虐待情事,遂交由姨媽長期扶養,至今已10多年未與生母聯絡,生母無固定工作,當事人已成年(33) 但恐當事人身心再有壓力與折磨,不想與生母再有交集 故想提起免除扶養的請求
我朋友(女)因其生母在其年幼時期無心扶養子女,在短暫相處期間,身心皆有虐待情事,遂交由姨媽長期扶養,至今已10多年未與生母聯絡,生母無固定工作,當事人已成年(33) 但恐當事人身心再有壓力與折磨,不想與生母再有交集 故想提起免除扶養的請求
可以依規定訴請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民法1118-1條 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您好,可以請您朋友委請律師,撰寫家事聲請狀,向法院提出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訴訟, 後續法院會開庭審理,通知原告與被告,並要求您朋友舉出幼年時母親沒有扶養的證據。 如果不清楚如何處理,建議加LINE進一步諮詢
您好,建議協商方式處理,若過去仍有扶養事實,恐怕主張免除扶養義務有難度,可以考慮主張減輕扶養義務即可,有無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就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 :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可以聲請減免,但目前對方也未提出要扶養之主張,有無必要現在就聲請,得再考量;況法院的確也未必會同意。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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