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頭戶詐欺罪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3564 次瀏覽事實經過: 因欠朋友10萬玩,朋友急需要用錢~要我還他,一時跟人借不到錢還他朋友也一直催促,所在網上借貸網找尋借貸管道,因每天被朋友催促,找到一家借貸網,詳細說明後跟我說需要我帳戶/卡要驗證 帳戶是否能正常撥扣款我因心急沖昏頭想快點借到錢給朋友,就把帳戶卡 密碼 以711店道店方式寄過去 過1天之後 我在問他是否有收到,跟我說沒有,要等了一天再次詢問是否收到 他回:有 立即幫驗證帳戶是否正常後回說已公司申請撥款 會有業務聯繫我 我等1小時候也沒人回 才回過神 被騙了 立即向銀行把帳戶/卡凍結不法使用 打165做過紀錄, 因抓到車手 在107/10/03 花蓮分局的到案說明 在107/10/16到台中豐原分局因被害人報案 到案說明,也提供對話紀錄作為佐證 筆錄上我否認 不認識車手和被害人也沒販賣帳戶,一分錢我也沒收到 以上是我簡單敘述 問題:我是否會有刑責,需不需要賠償 被害人? 我該怎麼處理是否需要請律師? 能否有機會被判不起訴處份或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