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故意填寫錯誤資訊,是否仍具效力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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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老闆為上市公司董事長(現已遭撤換),我時任他的特助,曾受其說服為他籌錢,因職場上主雇關係半推半就拿自己房屋向民間二胎借款(現已還清),還有與其他親友借款,但約定時間到了遲遲未還,但礙於時任其員工難以逼其還錢,多次拜託下才讓其同意簽本票給我,但依舊拿不回錢
不久後董事長職位遭撤換導致我亦丟了工作,無法討回的情況下,逕自向法院申請裁定,遭對方抗告,雖法院駁回了,但是對方馬上對我提告,主張債權不成立。
問題點1:簽立本票當下,其刻意未填寫金額與最下方日期,經我詢問後,要我自己填寫,填寫好後他再蓋手印,欺騙我沒有法律常識,現在要以此賴掉這筆借款
問題點2:我將本票送法院裁定時,才發現其將本票上的地址與身分證字號都刻意寫錯
問題點3:其無法舉證與我之間並無債務關係,反提出一堆過往案例要求法官照他有利方向審理,我沒有相關背景,實在身心俱疲
問題點4:金額超過600萬台幣,並且當時都要求我匯款至他指定的帳戶,但其中有部分並非透過匯款方式,無法提出匯款水單與紀錄,我是否需認賠
懇求各位專業的律師們協助,救救被老闆騙光自己與親友的積蓄的可憐人
8eb9becb用戶
發表於 2021/11/24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