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請求時間
不動產.土地 租賃 594 次瀏覽如題 想請問 房租請求的時間期效是多少? 若換成債權憑證的話,多久要換一次? 以上,謝謝
如題 想請問 房租請求的時間期效是多少? 若換成債權憑證的話,多久要換一次? 以上,謝謝
您好,租金請求權為五年,債權憑證也是
民法第126條:「利息、紅利、租金、贍養費、退職金及其他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民法第137條:「(第1項)時效中斷者,自中斷之事由終止時,重行起算。(第2項)因起訴而中斷之時效,自受確定判決,或因其他方法訴訟終結時,重行起算。(第3項)經確定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所確定之請求權,其原有消滅時效期間不滿五年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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