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土地-機車被撞-找不到人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3680 次瀏覽外出吃飯時機車停在車停場(私人土地/非公共道路),回來後發現機車被移動了,也有倒車及車損。但肇事者已經離開。也沒留下任何聯絡方式。因此報警處理,警察有協助調閱監視器。但因沒拍到車牌。 但確定為人為造成。警局方面回覆說:因為此停車場為(私人土地/非公共道路)因此無法作為刑事案件備案。警方也說【不能】做筆錄。警方要求本人要"自行"找到肇事者才能處理。 我有三個問題想要詢問: 1、請問警察該不該幫忙"協助"尋找肇事者 2、目前是沒有備案也沒有報案的狀況。該如何處理 3、是否因該要以民事進行提告呢?但又找不到肇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