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土地-機車被撞-找不到人

車禍事故 損害賠償 3178 次瀏覽
外出吃飯時機車停在車停場(私人土地/非公共道路),回來後發現機車被移動了,也有倒車及車損。但肇事者已經離開。也沒留下任何聯絡方式。因此報警處理,警察有協助調閱監視器。但因沒拍到車牌。
但確定為人為造成。警局方面回覆說:因為此停車場為(私人土地/非公共道路)因此無法作為刑事案件備案。警方也說【不能】做筆錄。警方要求本人要"自行"找到肇事者才能處理。

我有三個問題想要詢問:
1、請問警察該不該幫忙"協助"尋找肇事者
2、目前是沒有備案也沒有報案的狀況。該如何處理
3、是否因該要以民事進行提告呢?但又找不到肇事者。
17ed8abe用戶 發表於 2019/10/24 13:46

2 位律師回答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24 14:02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若機車移動係肇事者故意為之,可能有毀損問題。提出刑案報案警方應受理。若是交通事故,因非屬道路,警方原則上會認定單純民事糾紛而無法介入。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24 14:09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感謝律師回答
    實則,如果肇事者是故意推倒您的機車造成機車損壞,不論毀損行為的地點是在道路還私地上,該人都涉犯刑法的毀損罪。如果是「不小心」弄倒,則因為我國刑法不處罰過失毀損,是沒辦法用刑法論處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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