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秘密 恐嚇相關(臉書)
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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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們好
公司內同事被偷拍,聽她說至少是去年10月以前的事情,對方由臉書私訊傳相關訊息給她,甚至恐嚇她,但帳號全都是假帳號,所有的資訊都沒有,而且還不少個帳號,今年四月初終於忍不住了,截圖提告,因為懷疑是某個人。
1.她只有私訊(截圖和影片)。
2.因為是去年10月以前的事也無監視畫面,雖然是公司,但公司後門從來沒關閉,因為要讓住在那的員工能自由進出,半夜也是沒關閉。
3.警察有去現場拍照搜證,但無發現任何偷拍工具。
4.警察也懷疑那個人,做了警詢,對方不承認,警察說等移送地檢就能調通聯。
結果聽說她四月提告,七月初才在地檢分好案,結果案件在警局這段時間,除了雙方的筆錄,和她單方面的截圖對話,其它的什麼都沒有。
問題
1.她無法確切證明就是所提之被告犯罪,是
不是就沒辦法了(假帳號完全沒任何資訊,
也沒有懷疑那個人的資訊,帳號皆是剛創
號的狀態)
2.聽說臉書美國公司只配合八大案件,一般
言語恐嚇和妨害秘秘會協查嗎?
3.聽她說被告到現在還未開偵查庭,也未被
搜索(扣犯罪工具和找相關影片),都已經
分案完四個月了,是不是很不樂觀
4.恐嚇方面要是她被恐嚇,但聽說最後有恐
嚇回去,會不會影響對方罪名的成立
e8fd4a8a用戶
發表於 2019/10/24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