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違約金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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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因為在網路上看到一個投資平台 是那種玩遊戲點數的平台 但是平台是新加坡的 投資公司他們都用外掛程式 去得到點數 然後提領出來 但因為我想說給他們合作需要先幫我擬定合約 說提領出來前 個人可以得70%公司可以拿30% 但是他們的合約是用電腦上傳的合約 我本人並沒有牽手簽名 但是有照著合約念一遍錄音給公司 說願意給他們合作的內容
所以我也儲值了3萬到遊戲平台遊戲平台還有送3萬的點數總共是6萬下去玩點數 但因為我操作前忘記去跟這個新加坡的平台報名 報名是因為可以得到免費點數 但是我忘記報名了 所以沒有免費點數可以拿,後面也直接操作了 公司覺得我沒拿到免費點數就不能給他們30趴的佣金 大概60萬 但是我自己的錢也都還沒拿到 就要我先付60萬才能配合第二次 還說如果給不出來 就要對我提告
問題:請問如果沒給60萬被提告算是告的成嗎?
請問當時的合約是用電腦打字上去到 我本人並沒有簽名 但是有錄音說 願意給他們配合 合作 那這個合約是成立的嗎?
請問投資平台用外掛程式去攻破這個平台算是合法的嗎?
a8ae6106用戶
發表於 2021/11/30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