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YOUTUBE上互嗆構成法律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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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發生比特犬咬死小孩的憾事,我在YOUTUBE上寫:
" 比特犬也是有分兇猛的(鬥比特犬),跟溫順的品種(秀比特犬),希望大家不要過度解讀。 "

結果迎來一面倒的批評,越罵還越難聽..........

我就回: ( 愚蠢無知,你們連比特犬有分"競技型"跟"觀賞型"(秀比特犬)都不知道 ? 批評總是比用腦子去理解簡單,無知的人總是喜歡批評別人,來隱藏自己的愚昧..... )

跟: (我已經講了比特犬有分品種了,我關鍵字都打出來了,
你們連花個幾分鐘去GOOGLE一下都懶,只會像沙丁魚一樣跟風亂嗆,是誰比較蠢? 
我覺得現在網路那麼發達了,查個資料不困難吧?)

還有 : (你國文程度真的有問題嗎? 如果你是查過資料再來嘴我,我還覺得心服口服,像個沙丁魚一樣跟風亂嗆,放棄理解,就只是小朋友行為...)

請問這樣構成現實中的 "人格侮辱" 嗎?
請問這樣構成毀謗罪嗎? 還請律師提供協助~謝謝您~
6765fdb5用戶 發表於 2021/12/04 13:13

7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12/04 13:16
    回覆諮詢(1987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您的言論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對方可以截圖後作為證據,對您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並要求刪文與精神賠償。
    
    本人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網路上妨害名譽案件,如果擔心被告提告不知道後續做筆錄、開庭怎麼應對,建議加Line諮詢。
    
    
                         
  • 鄭崇孝律師
    鄭崇孝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2/04 13:50
    回覆諮詢(52)、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16)

    感謝律師回答
    在妨害名譽罪章中,公然侮辱與誹謗是不同兩罪,您所問之「誹謗」必須具體指述與事實不符之特定事件始足當之,本件狀況您在指出對方諸多不是之後給予「無知」、及「愚蠢」評價,是以真實事件為判斷基礎,因而無涉「誹謗」。
    反之,所謂「侮辱」,係以使人難堪為目的,以言語、文字等方式表示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貶損他人在社會上的人格及地位評價。
    因此,「愚蠢」一詞,確實將涉及刑法上之侮辱行為,建議立即將含有侮辱字眼之留言編輯更改、或加以刪除。
    如其他網友已採取法律行動,請聯絡律師協助保護。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12/04 14:41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就上述言論確實可能構成妨害名譽刑事犯罪,惟對方網友言論可能也多有不妥之處,可以進一步釐清對方言論有無構成妨害名譽刑事犯罪,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 : 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2/04 16:48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網路上發言要特別謹慎,你所言可能涉及公然侮辱,但你似乎沒針對特定人表示,或許,且係為特定議題表示意見,仍有答辯空間!
    
    
                         
  • 陳奕如律師
    陳奕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2/04 19:18
    回覆諮詢(1831)、最佳解答(54)、獲得感謝(434)

    您好,依您所述儘管有可能被對方拿來提告的文字存在,但依據您的言論上下文來看仍算是就事論事,看不出來是以損及他人人格名譽為目的而為之無端謾罵,但提告是對方的權利,倘對方果真被提告公然侮辱,要先把言論完整截圖作為證據反而對您較有利,同時委請律師陪同前往製作筆錄釐清本案與構成要件不符將有助爭取不起訴處分。
    
    
                         
  • 黃舜暄律師
    黃舜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2/04 21:45
    回覆諮詢(1554)、最佳解答(156)、獲得感謝(374)

    您好,您的言論的確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罪章相關之罪名,惟因為YouTube上的名稱是否能連結到對方之現實身分,進而實際貶低對方之名譽,其實仍有很大之討論空間。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4 11:00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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