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男方已威脅家人名義強迫簽本票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1041 次瀏覽經過: 與男方分手,男方用威脅我的家人名義,要求簽立本票,有line的威脅對話,當時因為害怕連累家人,被迫開立100萬本票,但因當時沒錢,有協議112年1月還錢 問題:時間越來越接近,但真的還不出來,請問是否可向法院訴求本票無效?
經過: 與男方分手,男方用威脅我的家人名義,要求簽立本票,有line的威脅對話,當時因為害怕連累家人,被迫開立100萬本票,但因當時沒錢,有協議112年1月還錢 問題:時間越來越接近,但真的還不出來,請問是否可向法院訴求本票無效?
您好,可以將Line對話紀錄截圖作為證據,向法院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並且對對方提出刑事強制罪告訴。
您好,有無脅迫事實必須就事證進一步釐清,以求確認有無提出債權不存在訴訟空間,若無,則應尋求債務協商以求雙贏。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若有遭脅迫之事,建議蒐集相關證據,您可以先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以自保,若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
您好,依您所述若雙方間無債權債務關係,純粹係被脅迫簽署本票的,建議主動向法院提債權不在之訴以保護自身權益。另可考慮到警局提告刑事強制罪。
您好,被脅迫簽本票的情形,本票只是得撤銷,並不是當然無效,且撤銷期間只有一年,從脅迫行為終止時起算,因此應於一年內盡快發函向對方表示撤銷簽本票的行為,請求歸還本票,若不歸還,再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關於本件本票債務問題: 1、為保護交易安全,票據符合法定必要條件者,即屬有效,倘若對方已將本票轉讓,將發生遭執票人請求給付票款危險。 2、建議以line對話紀錄為證,向對方提起刑事告訴,並以本票銷毀為和解條件,向對方施壓,具體法律流程,請盡速與律師聯繫。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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