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主想打通公寓樓梯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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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的屋主 想在從他家跟公寓樓梯下方 開一個門  這會有違法嗎 謝謝
409a410d用戶 發表於 2021/12/06 19:09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12/06 19:12
    回覆諮詢(19871)、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如果是屋主使用到共用部分,要得到其他共有人同意。
    可能有違反建築或消防法規,您可以向當地工務局檢舉
    
    
                         
  • 鄭崇孝律師
    鄭崇孝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2/06 19:42
    回覆諮詢(52)、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16)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關於室內裝修問題:
    1、本件1樓住戶欲變更原始房屋設計,應注意建築法第77條之2規定,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應申請審查許可,同法第95條之1並規定,違反上開規定之建築物所有權人、使用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逾期仍未改善或補辦者得連續處罰;必要時強制拆除其室內裝修違規部分。
    2、因此,1樓住戶如欲進行設計變更,應取得主管機關審查許可,若未取得許可,得向主管機關告發處罰。
    3、又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條規定,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同條例第49條並規定如有違反,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4、從而,1樓住戶更改設計部分如對建築物之安全及其他住戶之通行居住造成影響,並得向主管機關告發處罰。
    5、相關權利行使方式,請與律師聯繫確認。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4 10:56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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