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回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767 次瀏覽
【第三次外訪通知】樂分期分期帳款嚴重逾期。本公司將派員至住戶籍、公司外訪及取回分期商品,外訪費用15000元將加計於應收債權中。繳款網址 
請問他們有權利取回分期商品嗎?
我剩下最後兩期
還是可以要求把那些錢取回?
7850206c用戶 發表於 2021/12/08 14:07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1/12/08 14:51
    回覆諮詢(19877)、最佳解答(1512)、獲得感謝(5767)

    您好,要看您跟對方之間的契約約定,原則上對方有權利收回商品,且對方有權要求您付清剩餘兩期費用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4 10:49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