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會計收到扣薪命令,偽造員工個資及簽名匯款,有違法嗎?

刑事犯罪 其他 1837 次瀏覽
若公司的會計收到銀行申請法院裁定扣押員工薪資命令,會計於發薪日前往銀行,☆在銀行匯款單上偽填員工個資及簽名(未告知員工情況下)☆,進行匯款至員工所欠的銀行,再將扣薪所剩薪水匯入員工個人帳戶,請問這樣是否有違法?
8f855179用戶 發表於 2019/06/09 23:11

2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6/10 11:03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按我國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如有偽簽員工簽名匯款單上之情形,則可能因為損害銀行對於交易管理之正確性,而恐被認為涉及刑法偽造私文書罪。建議上,應先蒐集相關法院執行程序文件,主張以依法院文件內容履行,或甚至是得到被偽簽人之授權始進行此事,對被偽簽人並無造成損害進行答辯。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4/02/08 20:04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7)

    本所刑事案件勝訴365件,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一、我摘要一則判決供你參考:「又刑法上之偽造署押罪,係指單純偽造簽名、捺印或以其他符號代簽名而言,若在制式之書類上偽造他人簽名,已為一定意思表示,而具有申請書或收據等類之性質者,則應係犯偽造文書罪。」。
    二、如果欠款的員工有授權會計匯款的話,會計就不成立犯罪而有機會不起訴。或者,會計因為誤會法院公文誤認自己的行為是依法院公文行事,如果檢察官認為會計主觀上並無犯罪故意,就有機會因為「沒有犯罪故意」而不起訴。
    三、對於會計的行為是否可能成立犯罪,還是要看具體證據來判斷。
    四、你不會找桌球教練教你打棒球,遇刑事案件建議委任刑事律師協助你處理。
    本所刑事案件勝訴365件,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LINE:lawyer660129, 歡迎加line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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