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法第56條與詐欺罪的關係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715 次瀏覽
請問律師:
根據判決實例和法律問題座談會,因為電信法第56條是詐欺罪的特別法,那麼電信法第56條其中提到的“不法利益”是否是指和詐欺罪的“不法利益”做相同的解釋呢?
例如,並沒有使對方產生整體財產上的損害,並不成立犯罪,這樣想對嗎?
假設有人連接我的加密的無線網路,但是因為網路月租費每個月收取價格都相同,並沒有財產上的損失,是否沒有犯罪?
還是會成立其他罪刑嗎?
有請律師解惑,謝謝。
8a5d6782用戶 發表於 2021/12/09 13:25

3 位律師回答

  • 鄭崇孝律師
    鄭崇孝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2/09 14:41
    回覆諮詢(52)、最佳解答(5)、獲得感謝(16)

    關於電信法保護法益問題:
    1、如您已形成特定法律意見,應先提出相關資料俾供檢視確認。
    2、又電信法第56條之立法理由係「電信設備之使用權利應不受侵犯,倘竟因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盜接、盜用者,或製造、變造電信器材供人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者,即應予處罰,俾保障合法使用者之權益,爰增訂本條」,縱認為與詐欺罪有特別法關係,仍不能否認本法兼有保護電信設備使用者合法使用權利之性質,尚不能認為無線網路之盜接需以造成使用人財產上損害為構成要件。
    3、綜此,本件如有無線網路遭盜接情勢發生,仍得向檢察機關提出對盜接人之告訴。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2/10 13:01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基本上偷接者因此不用付網路月租費,就可能得適用電信法第56條意圖為自己的不法利益了,可能成罪。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4 10:47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