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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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在社群軟體facebook的公開社團,討論遇到大車該如何遠離,雙方意見不合,乙方說出「抱歉不知道你是文盲」。


問題:聽到被說文盲得當下心情真的非常難過,分明只是意見分歧,卻因不認同乙方觀點,而被冠上文盲兩字,很好奇在網路上可以隨意稱呼別人為文盲嗎?是否可以提告?
db957c62用戶 發表於 2019/10/25 11:24

1 位律師回答

  • 黃耀祖律師
    黃耀祖律師
    顧問級 發表於 2019/11/04 16:19
    回覆諮詢(1935)、最佳解答(147)、獲得感謝(630)

    您好,在公開之網路上隨意指稱他人「文盲」,確實有成立公然侮辱之可能,然而仍須依事件始末為綜合觀察行為人有無侮辱他人之故意,建議您備妥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由律師依照實際情況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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