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交友軟體約砲被發現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417 次瀏覽今天我玩交友軟體約砲,我們互相家加了IG,那個人卻把我和她在交友軟體的對話紀錄截圖傳給我的女朋友看,請問這樣是否能告他誹謗罪
今天我玩交友軟體約砲,我們互相家加了IG,那個人卻把我和她在交友軟體的對話紀錄截圖傳給我的女朋友看,請問這樣是否能告他誹謗罪
您好,只傳給您女友一個人不構成誹謗罪,可以提告,但可能不會成立。 本人擅長妨害名譽案件,詳細提告與求償細節,建議提供完整證據,加LINE諮詢
您好,對方行為不太夠成妨害名譽,但如果對方行為造成您生活上的困擾,或許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
您好,就上述並不會成立妨害名譽,應循其他方式處理。
您好,您所述之情況似不構成誹謗罪,惟是否有違反個資法等,可以討論。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諮詢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