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販售隱形眼鏡盒,遭食藥處認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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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朋友於網路上經營個人賣場,主要販售個人配件、手機殼等小物。因欲拓展客源,即向淘寶個人賣家購買隱形眼鏡盒,已進貨上百副,並賣出差不多數量。由於此前未購買任何受管制之醫療器材進行販賣,未注意隱形眼鏡盒屬於第一等級醫療器材,不慎違反法令,遭食藥處認定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13條1項、2項、25條1項、62條及70條1項7款。

問題:
1.食藥處要我朋友回覆「陳述意見書」,想請問此階段是否建議請律師?回覆的語氣要專業一點還是用一般民眾的口吻比較好?
2.醫療器材管理法62條之刑事責任與同法70條1項7款之罰鍰是可以併罰的嗎?
3.依據本件事實,前述罰鍰是否有機會罰最低額?
4.因醫療器材管理法似乎是今年才從藥事法抽離另立的新法,對於初犯,一般而言,依此法62條被起訴之機會高嗎?如果是,依據本案事實,是否有可能爭取到緩刑
7bf57028用戶 發表於 2021/12/19 14:19

4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1/12/19 14:48
    回覆諮詢(19842)、最佳解答(1511)、獲得感謝(5765)

    您好,
    1.律師寫的專業陳述意見書比民眾自己寫的一般口吻來的有用。
    2.刑事責任跟罰鍰不同,可以併罰。
    3.是否能爭取最低罰鍰,要看個案情節、銷售時間、獲利多寡等判斷
    4.如果是初犯,有機會緩起訴,因此最一開始的檢警偵訊時就委請律師,可降低遭起訴的風險。
    
    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ao諮詢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1/12/19 15:14
    回覆諮詢(6984)、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遭判刑度,會依個案情節不同而異,而有有不同,無法一概而論,與口吻並無關係,切勿以身試法,本件有無答辯空間仍要就事證進一步釐清,詳細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謝政恩律師
    謝政恩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1/12/20 00:49
    回覆諮詢(2072)、最佳解答(75)、獲得感謝(742)

    您好,建議至少具體提供資料與律師諮詢後續處理策略及陳述書答辯方向;又是否委請律師,則要考量因確實涉及隱形眼鏡販賣,可能有罰鍰及刑事責任罰金等等,有無預算再請律師,就看經濟上預算等等!
    
    
                         
  • 謝憲愷律師
    謝憲愷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3/24 10:28
    回覆諮詢(6478)、最佳解答(3)、獲得感謝(277)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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