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刑事犯罪 詐欺.背信 1753 次瀏覽事實經過: 我因貸款帳戶被騙拿去當人頭戶,當下我已掛失卡片及本子,直到兩天後,銀行打來通知我有3筆20萬要匯入我帳戶,我認識知道嗎?我說我不認識不要匯入,我才知道我網銀被詐騙集團拿去運作了⋯我馬上去警察局要報案,警察不受理說沒有受害者報警⋯之後我打165他們協助我,讓警察局受理(同時我帳戶有被提報了)⋯ 中間有收到受害者的要求賠償金額的信件,被起訴幫助犯之類的,我說不承認也沒有要賠償,因為我沒有幫助詐騙集團,更沒有從中得到什麼獲利⋯現在收到好幾個受害者寄來如標題,請我去調解⋯ 问题: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是什么?又要去调解什么?因为我没有调解过,所以如果不调解,会怎样吗? 信件中有备注到说,本日为调解,就是否有调解意愿,可先具状陈述!意思是说我如果不愿意调解,可在调解日前先具状说不愿意调解之类的意思吗?具状内容又要怎么写? 不願意會影響判刑輕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