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人當私人停車空間

不動產.土地 其他 2725 次瀏覽
家門前有一塊私人土地,長久以來被鄰居停車、擺放花盆當開心農場,造成交通不便請他們移車他們態度強硬非常不樂意,叫囂這是道路公有地人人可用可停車。
此塊土地為乙種建築用地,為許多地主共有並且年年繳稅,為了通行方便有鋪設柏油,但非必要道路不為既成道路,地坪約130平方米,我們為地主之一,其他地主並不住這所以沒有產生困擾,而鄰居家只是住在土地旁邊,沒有半分持分。
訴諸法律所需要甚麼文件、步驟、費用,並且需評估是否我們能負擔得起官司代價。
cd14821d用戶 發表於 2019/10/25 16:38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19/10/25 19:00
    回覆諮詢(6982)、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1.民事部分可就土地所有權人地位,請求排除(民法767條)對方侵害(長久以來被鄰居停車、擺放花盆當開心農場,造成交通不便)等等諸如此類事實。
    2.另外再就對方無權占有事實,請求民事損害賠償以及不當得利。
    3.刑事部分可以考慮提出竊占告訴,惟對方是否有不法占有意圖必須加以釐清。
    4.是否有既成道路問題以及相關收費問題,可以持土地資料與我們進一步討論。
    為提升法律諮詢品質,以及後續訴訟效率,麻煩直接與我們聯繫,或是安排時間與我們進行面談。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鴻達法律事務所  敬上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10/25 18:23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第821條規定,請求排除侵害,要求對方將土地騰空返還給你及其他共有人,並可依民法第179條規定請求案土地持分換算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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