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辦華廈地下停車問題
其他 其他 941 次瀏覽事實經過: 問題:請問我們的大樓之前沒有成立管委會,昨天開管委會成立,我有提出臨時動議,住商混合電梯,地下2層原地主(兼建商)機械停車位,裡面有9成以上都是建商外租,自購戶只有不到幾位,昨天成立管委會的時候,我告知他因為你有開發票,而建設公司的名義出租,應獨立成立單獨管委會,建商不願意,他說我們只有一個管委會,兩套帳,請問一下這個符法令嗎或者是可以要求改善,之前我發現他的車梯修理,看不出來是用大樓的管理費,還是他所說的停車場的帳?
事實經過: 問題:請問我們的大樓之前沒有成立管委會,昨天開管委會成立,我有提出臨時動議,住商混合電梯,地下2層原地主(兼建商)機械停車位,裡面有9成以上都是建商外租,自購戶只有不到幾位,昨天成立管委會的時候,我告知他因為你有開發票,而建設公司的名義出租,應獨立成立單獨管委會,建商不願意,他說我們只有一個管委會,兩套帳,請問一下這個符法令嗎或者是可以要求改善,之前我發現他的車梯修理,看不出來是用大樓的管理費,還是他所說的停車場的帳?
您好,就上述應先釐清管理費出支是否依當初社區規約進行,再行釐清規約是否有不公平或是違法之處,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要先確認大樓規約或者住戶大會決議有沒有提到這部分。 如果有違法,可以提出撤銷該決議。 因為您的敘述不清楚,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諮詢。
要另外成立管委會未必可行,此可詢問建管單位確認;但對於停車場的維修費用如何支出,應可提請管委會討論確認。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IG:hengda_16888 亨達法律事務所 Line:@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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