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孩子撫養權
婚姻.監護 子女監護 790 次瀏覽雙方離婚後上法庭爭奪小孩扶養權最後落在男方身上並協議好女方每個月需付撫養費每個月單週禮拜五晚上到禮拜日可以帶孩子走 一開始女方都有照協議走但到後面開始不給撫養費甚至不告知男方就擅自到家中帶孩子走不給帶走就報警說男方綁架孩子 後來一年多沒來見孩子也沒給撫養費直到近期才又說要來帶孩子孩子自己跟爸爸說不願意去女方就電話威脅孩子說不去就斷絕母女關係嚇得孩子大哭(有影片) 後來小孩屈服他跟著走了 請問這樣可以告上法庭連探視勸也不給女方嗎 小孩已經11.12歲了有權可以自己選擇跟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