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師涵
其他 其他 1010 次瀏覽各位律師你好,請問一下官司還在進行的時候卻一直寄到對方寄來的律師涵,共收到三封,第一封說因為我是戶長所以要查封我住的地方,第二封說要我名下有機車要拍賣,第三封說要找時間來拍我機車的照片,說要準備拍賣了,想請問各大律師,他們這行為是正確的嗎?官司還在打卻能強行拍賣我名下的財產嗎?如果不能他們這樣算不算恐嚇?
各位律師你好,請問一下官司還在進行的時候卻一直寄到對方寄來的律師涵,共收到三封,第一封說因為我是戶長所以要查封我住的地方,第二封說要我名下有機車要拍賣,第三封說要找時間來拍我機車的照片,說要準備拍賣了,想請問各大律師,他們這行為是正確的嗎?官司還在打卻能強行拍賣我名下的財產嗎?如果不能他們這樣算不算恐嚇?
您好 1.是否成立恐嚇罪,必須依社會一般觀念衡量之,衡量的這些言語是否足以使他人生畏怖時,若依社會一般觀念,都認為是惡害的通知,而足以使人生畏怖心時,就可以認為對方的行為屬於恐嚇行為,成立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2.相關細節判斷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件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這樣不太算構成恐嚇。請注意法院公文,若有收到強制執行的通知,請聲明異議,或者聲請停止執行,向法院表示訴訟尚在進行,不宜拍賣。 若有其他問題,可以加line進一步諮詢。
您好, 不構成恐嚇罪。 且對方要先取得執行名義後才能強制執行(例如假執行或判決確定)。 如果擔心不知道怎麼處理,建議加Line 諮詢。
您好,我是亨達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 謝憲愷律師。 依您的敘述,建議您先將相關文件資料及證據妥善保存,當面與您討論法律上的問題較清楚詳細,可來電02-29868015(亨達法律事務所)或加入@ybm9887u(亨達法律事務所官方Line)與本所預約諮詢時間,也請將詳細資料提供給本所,由我與您完整說明該案件在法律上的專業諮詢、訴訟策略及相關程序,並協助您處理後續面臨的法律問題,以保障權益並爭取您的最佳利益。 事務所有提供前20分鐘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歡迎來電預約或線上預約到事務所諮詢。 亨達法律事務所 官方Line ID: @ybm9887u 亨達法律事務所 電話: (02) 2986-8015 亨達法律事務所 臉書: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 亨達法律事務所 地址: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97號22樓之2 [國際星鑽大樓] (近捷運三重站2號出口) 亨達法律事務所 謝憲愷主持律師 關心您,祝福您平安喜樂、事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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