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名譽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081 次瀏覽想請問, 前男友因為不滿我提告他用小帳號羞辱我,於今年12/12號收到不起訴書後馬上去警局報案我在某社團po文罵他用言語侮辱我跟交往期間劈腿…等等事情。(po文內容名字沒有寫成陳x扁。照片也有馬賽克) 該篇文章在po文沒10分鐘內被他檢舉刪文後的現在已經超過6個月。這樣也能成立嗎? 謝謝
想請問, 前男友因為不滿我提告他用小帳號羞辱我,於今年12/12號收到不起訴書後馬上去警局報案我在某社團po文罵他用言語侮辱我跟交往期間劈腿…等等事情。(po文內容名字沒有寫成陳x扁。照片也有馬賽克) 該篇文章在po文沒10分鐘內被他檢舉刪文後的現在已經超過6個月。這樣也能成立嗎? 謝謝
您好,倘若發文經被告發現已經6個月便已經逾告訴期間,後續若再提告則會被駁回,有無訴訟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資料與本所進一步討論,本所過去即有處理類似案例可供參考。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您好, 1、文章有沒有刪除不會影響成不成立,重點是該內容是否會毀損對方名譽。 2、如果對方知悉後超過六個月才提告,可以向檢察官主張超過告訴期間,爭取不起訴。 3、本人擅長處理網路上妨害名譽案件,針對後續做筆錄與開庭的答辯策略,建議加Line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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