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巨匠簽約後想解約,但巨匠不肯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6920 次瀏覽事實經過: 你好我在108年7月時與巨匠美語簽約,繳交30期 ,共86700元之貸款,近期因事務繁雜無法上課想辦理退費,簽約時數為160加贈45小時,目前剩餘點數為 163點。今日電聯巨匠辦理退費,但巨匠方表示因已於全期之三分之一無法退費。與巨匠合約上有寫:學生於實際開課期間已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者,補習班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但我查明後中華民國108年4月30日臺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已修改為:學生於達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以上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所收取之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問題:請問這樣我是否還能退款?另外若能退款的同時我能否告對方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