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憑證換發時間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1035 次瀏覽
律師您好
之前有用支票聲請支付命令,110.03.01開的支票,後來強制執行有拿到債權憑證
請問一年後換發債權憑證的時間:
是要以支票開的日期往後算一年?
還是以收到債權憑證的日期算呢?是依據債權憑證發文日還是我收到的日期計算呢?
謝謝您!
aea93b39用戶 發表於 2022/01/11 14:41

1 位律師回答

  • 黃國媛律師
    黃國媛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2/01/18 12:30
    回覆諮詢(4)、最佳解答(1)、獲得感謝(2)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債權憑證有中斷消滅時效的效力,新的時效是從取得債權憑證之翌日起算,所以收到債權憑證翌日開始算一年即需聲請換發。換發債權憑證需準備的文件包含:聲請核發債權憑證狀(聲請狀)、債權憑證以及債權憑證附件等,向原先核發債權憑證的法院提出聲請,建議可以提早進行換發程序,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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