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然侮辱和解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937 次瀏覽
請問一下 前陣子在網路上被公開相片並被打字謾罵「幹你娘死破麻」我有去報警 並對對方提告 現在收到傳票了 但是我不想再繼續跑地檢署因為我在台中 需要跑到高雄。
 請問我除了在庭上表示想撤告 要怎麼樣才能要求雙方都不能再互告 因為怕對方被告不開心想辦法要搞事情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 當下開庭就解決 不想再跑一次和解。
傳票寄來時 也有附一張和解書。

問題:
1 請問在庭上直接表示要撤告就可以了嗎?
2 請問和解書會在庭上寫好嗎?
3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要求雙方這件事情就告一段落 不要再有別的動作?例如:她再告我
3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開庭就解決這案件的問題 不要再走調解或再開庭?
7ce3f75e用戶 發表於 2022/01/16 19:58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3/04/19 21:24
    回覆諮詢(19962)、最佳解答(1515)、獲得感謝(5778)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您的部分可以開庭當場跟檢察官說要撤告,也可以直接寫撤回告訴狀寄到地檢署。
    2、和解書要事前寫好
    3、可以要求對方提告後再撤告。
    4、只要當場開庭時說要撤告,就不會再通知也不會有調解。
    5、我處理過很多跟你類似的案件,如果不清楚怎麼處理,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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