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然侮辱和解
刑事犯罪 毀謗.公然污辱 1094 次瀏覽請問一下 前陣子在網路上被公開相片並被打字謾罵「幹你娘死破麻」我有去報警 並對對方提告 現在收到傳票了 但是我不想再繼續跑地檢署因為我在台中 需要跑到高雄。 請問我除了在庭上表示想撤告 要怎麼樣才能要求雙方都不能再互告 因為怕對方被告不開心想辦法要搞事情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 當下開庭就解決 不想再跑一次和解。 傳票寄來時 也有附一張和解書。 問題: 1 請問在庭上直接表示要撤告就可以了嗎? 2 請問和解書會在庭上寫好嗎? 3 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要求雙方這件事情就告一段落 不要再有別的動作?例如:她再告我 3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開庭就解決這案件的問題 不要再走調解或再開庭?